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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純討論,關於各宗教對於同性戀的看法 [打印本頁]

作者: hife    時間: 2018-11-10 11:45 AM     標題: 純討論,關於各宗教對於同性戀的看法

如題目所述,本帖純討論,勿戰,理性討論
因近幾年同性戀議題起頭,想請教版上各位大神述說自己宗教立場上對於同性戀的看法跟由來
贊同?反對?
謝謝


作者: kuomojo    時間: 2018-11-11 02:01 PM

沒有主要宗教是支持同性戀的 因為那違背自然法則
自然法則是能繁衍後代
當然沒支持不表示絕對反對 因為人有信仰宗教的權利

問題癥結在同性婚姻 能不能和正常婚姻相同
當然不相同 因為光親屬稱謂上就亂了
領養小孩方面也有很多問題
我反對法律將同性婚姻視同正常婚姻
也就是要專法 不能寫進民法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8-11-13 11:40 AM

個人是基督徒,但我贊成同婚

除去性器官的使用方法和繁殖功能後,他們與一般人並無二樣!

性是兩人的事,我們管不了

不孕症、頂客族的夫妻也不是少數了

你們甚至聽過有兩夫妻一切都正常,但丈夫的精子就是被妻子的子宮給排斥的事嗎?

最後他們是採取領養的方法。

若異性戀一切都是美好的話,怎有孩子會被領養呢?

所以我樂見同婚民法的成立,不僅是讓兩個有情人終成眷屬,也是受婚姻的限制和保障
作者: ddd100200    時間: 2018-11-15 03:30 AM

從比較偏向佛教的立場來看,同性戀並沒有所謂的贊成與反對,釋迦牟尼佛說過,眾生平等,因此對於性向應該是沒有特別去要求與限制,因為最重要的事是如何了解自己被困在這,享受與痛苦互相交替不完,而沒有辦法到醒悟自身。
最反對的應該就屬三大宗教的其他兩個,但是伊斯蘭大家都很不熟,也很少有人從伊斯蘭的角度跳出來在台灣反對,個人也對伊斯蘭不熟,不方便多加評論。
基督教與天主教雖然不盡相同,但基本上可以歸同一類看(別戰,我知道兩個宗教不同),都認為同性戀不是耶穌基督所認同的,各派有輕有重的觀點,輕的觀點認為同性戀是不潔的,但不潔不一定不能得到救贖;重的則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罪(sin),那是會下地獄的,因此有許多反同人士為基督或天主教徒(個人觀點,基督徒比較多,好像反而天主反同的聲音在台灣比較小),不過,美國的同志矯正組織出埃及記的解散,讓人們知道其實同性戀不是一種可以「控制」的精神狀態或疾病,他們天生就是喜歡同性,沒辦法改,但異性戀的教徒仍然有因為對聖經的解讀而迫害、歧視同性戀族群的人存在,看反同的言論就知道,他們定義什麼為「自然」,在把同性戀定義為「異類」,接著就開始各種否定與滑坡理論攻擊了。
從個人的角度看,同性結婚是合情合理的,社會在變動,所謂「傳統價值」難道與一百年前的「傳統價值」一模一樣嗎?時代在變,價值觀也會隨著時代改變,現在趨勢不就是走向包容多元,但若有人一方面說要包容、尊重多元,一方面又要「特別另外規定」所謂需要被包容尊重的對象,從美國黑人被說「分離但平等」這點看,很明顯就知道這種做法是歧視,當然他們要堅持他們的觀點不能夠多說什麼,但不要因為認為自己是正義,就打著「護家」、「平等」這種包裝的冠冕堂皇的東西來說,想說一句聽過很中肯的話: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由善義鋪成的 很多時候的善意,往往不自覺得把別人推向地獄的深淵,何況這些人的「善義」明顯著不是友善的。
作者: kuomojo    時間: 2018-11-15 07:43 PM

現在都在打烏賊戰 把反對同性婚姻寫進民法
當成反對同性婚姻 為什麼反對同性婚姻寫進民法?
因為只是少數 因為學校還要教 男男交 女女交
因為領養的小孩 不敢說我是同性婚姻領養的

人皆有父 獨我皆父 人皆有母 獨我皆母
支持同性婚姻寫進民法 講的是基本人權
反對同性婚姻寫進民法 講的是對小孩的影響


作者: eyny2011x    時間: 2018-11-15 08:44 PM

不管男女交,男男交,女女交,那都是外在的行為表現,並沒有什麼好壞對錯,更重要的是做那些事時的心靈表現應該都是一樣的,若以同理心來思考,若是自己的身體換成異性變成同性戀,是否還會用原本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不管什麼戀,它的本質都脫離不了對外在條件的依賴,把心的穩定建立在一個不可預期的外在是很危險的,過渡時期可以如此但要清楚那不是永恆,就算無法放下那個依賴,至少也應盡可能將其降至最低,畢竟未來終有曲終人散的時候,到時不想放下也得放下.
作者: longsong0800    時間: 2018-11-16 0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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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xh_lxl_hxh    時間: 2018-12-6 02:05 PM

以個人立場來看,只要不是邪淫和不忠誠就可以了!
而且我覺得不管是什麼戀愛,其實在我看來就是欠來欠去,還來還去的過程,沒有什麼特別美好。。。
至于自然什麼的,以前的男人還留長發打辮子呢,一切只有因果。

至于下不下地獄,是好人就不會下,有些行為不做就不做,就算是男女夫妻我也覺得不是為了生孩子的話,也克制吧······
作者: tcbykylie    時間: 2018-12-23 03:24 PM

kschang 發表於 2018-11-13 11:40 AM
個人是基督徒,但我贊成同婚

除去性器官的使用方法和繁殖功能後,他們與一般人並無二樣!

「性是兩人的事,我們管不了」,那麼你支持亂倫嗎?支持群交嗎?支持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嗎?
作者: tcbykylie    時間: 2018-12-23 03:35 PM

eyny2011x 發表於 2018-11-15 08:44 PM
不管男女交,男男交,女女交,那都是外在的行為表現,並沒有什麼好壞對錯,更重要的是做那些事時的心靈表現應該 ...

那為何你今天還吃飯?不是說「至少也應盡可能將其降至最低」嗎?那你只要僅僅足夠維持生命便可以了,還來上甚麼網?你這不就是光會說、不會練嗎?
作者: eyny2011x    時間: 2018-12-23 11:22 PM

tcbykylie 發表於 2018-12-23 03:35 PM
那為何你今天還吃飯?不是說「至少也應盡可能將其降至最低」嗎?那你只要僅僅足夠維持生命便可以了,還來 ...

怎麼總是看相不看心?
東西用得多不多跟依賴心陷得深不深是兩回事,
同樣是網路斷線,有依賴癮的會很難過,但沒依賴癮的沒有差,
是指依賴心要降至最低不一定是指使用降至最低,
一個有依賴癮的人就算使用降低心也會跟著痛苦,
一個沒依賴癮的人心不會跟著使用多寡起起伏伏.
作者: 鬼次郎    時間: 2018-12-24 08:11 AM

同性戀自古有之,而且不限人類,動物界也有.
這是一種自然現象之一.
但是這是正常範圍中的異類.
有哪條法律規定男人只能喜歡女人?
有哪條宗教規定女人只能喜歡男人?
我想沒有吧.
甚至我喜歡隔壁家的小花狗,也沒有人有權阻止我吧.

問題是,把異類劃歸到正常可接受,甚至到接受法規保護,這是不是合理的.

同性戀本身就已經屬於異類,他們就是濫交,毒品,愛滋的另一種名詞.
濫交-說是濫交已經是好聽了,因為圈子小,很多人甚至誘姦國中小孩子,所以,同性戀才會提出廢除未成年性愛的法律條文,他們太多人誘姦小孩子不成而被抓.

毒品-年輕人吸毒的很多,這算是社會現象之一,同性戀者只是其中一塊.

愛滋-愛滋病患者中,同性戀和異性戀者的比例差太多,甚至有些人還是同性戀者輸血造成的血液感染.
       因為同性戀做愛不會懷孕,自然就不需要戴套子,加上濫交的人很多,同性戀的愛滋病比例一直都
       是最高,比吸毒者更高.
同性戀受到社會排擠,這很正常,這個社會誰沒受到排擠,一帆風順的?
甚至我都覺得同性戀者自己看輕自己,大部分的人根本不在乎你的同性戀身份.
誰管你愛的是男人還是女人,我吃飽了太閒嗎?
頂多背後八卦幾句,這個社會誰沒被八卦過,真是可笑.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8-12-25 09:53 PM

tcbykylie 發表於 2018-12-23 03:24 PM
「性是兩人的事,我們管不了」,那麼你支持亂倫嗎?支持群交嗎?支持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嗎? ...

哈!標準的滑坡理論想法!

請單就同性戀討論好嗎?

亂倫這事單就家庭而言,沒人敢出面大聲說他們樂意吧?而且那叫近親交配,在古時可說是常有之事,所以我想是直到發現對後代有不良影響才停止並設限的吧!

至於群交那也是他們高興的事,你想限制他們,在現行的法律下你是可以去檢舉的!

一夫多妻、多妻一夫這類風俗在世界上仍保有,但那也是他們的事!

基督徒只要做好自己的本份,應該是要讓那些人看見自己在婚姻生活上能彰顯基督耶穌的見証

而不是拿著雞毛當令箭,去指責別人的婚姻不符合聖經的教導!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8-12-25 09:53 P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8-12-25 10:06 PM 編輯


怎麼又因為網路停頓,我的回文重發了三次.....真是抱歉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8-12-25 09:54 P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8-12-25 10:08 PM 編輯

怎麼又因為網路停頓,我的回文重發了三次.....真是抱歉
到底是GOOGL CHROME問題,還是我電腦的問題....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8-12-25 10:02 P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8-12-25 10:04 PM 編輯
鬼次郎 發表於 2018-12-24 08:11 AM
同性戀自古有之,而且不限人類,動物界也有.
這是一種自然現象之一.
但是這是正常範圍中的異類.

同性戀本身就已經屬於異類,他們就是濫交,毒品,愛滋的另一種名詞.?????

異性戀者在濫交,毒品,愛滋上現今也是不遑多讓了!

同性戀只是愛的對象是同性,是人類而不是異類!

所以即然愛的對象都是人,為何不能進入婚姻,成立家庭呢?
作者: 減肥中勿餵食    時間: 2018-12-25 10:51 PM

同性戀從古早古早以前就有了,
能夠矯正早就矯正了,
對同性戀的研究,西方國家論述汗牛充棟,
就不要多說了。
作者: 鬼次郎    時間: 2018-12-25 11:15 PM

kschang 發表於 2018-12-25 10:02 PM
同性戀本身就已經屬於異類,他們就是濫交,毒品,愛滋的另一種名詞.?????

異性戀者在濫交,毒品,愛滋上現今也 ...

為何同性戀者要強烈主張廢除刑法227條,關於未成年性愛的法規.
這條法律是保護未成年人被強姦,誘姦的法律.
正常人根本不敢提出要廢除,因為你會被當成蘿莉控的強姦犯而被鄙視.

同性戀之所以要提出,是因為有非常大的需求,被抓怕了.
太多對性不太懂得同高中生,被同志誘姦而變成同性戀者.
同志是可以在年幼時養成的,因為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有潛在的同性或者雙性傾向.
廢除刑法227條,在異性戀那邊,更是鼓勵更多的成年人去誘姦國中女生.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8-12-26 08:15 AM

鬼次郎 發表於 2018-12-25 11:15 PM
為何同性戀者要強烈主張廢除刑法227條,關於未成年性愛的法規.
這條法律是保護未成年人被強姦,誘姦的法律. ...


錯誤!錯誤!

那條刑法並非全面的廢除,而是為著雙方都是未成年而廢除相關的部份,
所以若是成年人對未成年者的誘姦仍是要受刑法的!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39211

所以請多瞭解一下
作者: aa241    時間: 2018-12-26 10:42 AM

自古至今同性戀都一直存在,我覺得無必要贊成或反對,
畢竟是小眾人的取向,不影響大家生活和社會秩序就無問題,
更不宜立法。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8-12-26 11:25 AM

aa241 發表於 2018-12-26 10:42 AM
自古至今同性戀都一直存在,我覺得無必要贊成或反對,
畢竟是小眾人的取向,不影響大家生活和社會秩序就無 ...


想請教你,你認為同婚的成立會造成大家在生活和社會秩序上的什麼影響呢?

同性戀者尋求婚姻的法律效力,就是不想在相處多年後,仍是在法律上最熟悉的陌生人!


作者: bravo376831    時間: 2019-1-10 01:44 AM

同性本身的問題
簡單來說就是不自然
自古人類對於情慾的氾濫
本身無法阻止
又何況是同性戀
雖然很多情況是因為心裡曾經受過創傷
-------------------------------
但同婚是假議題
婚姻本來就是給一夫一妻的結合立約
要對彼此負責
你看過動物會尋找配偶
但只有人類才結婚
對於現代人把婚姻搞得亂七八糟
連婚姻的價值都沒了

作者: dragon7566    時間: 2019-1-13 10:11 PM

單純就宗教教義觀點而論

基督教認為同性戀是罪,因此從教義觀點出發

教會官方立場不能支持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是一樣的

不過,教會官方立場或許可以同意同性婚姻的專法

作者: 減肥中勿餵食    時間: 2019-1-22 02:43 PM

本帖最後由 減肥中勿餵食 於 2019-1-22 03:14 PM 編輯

我雖然是天主教徒,對同婚的立場從受洗前我就抱持著無所謂不在意的態度。宗教可以做的事非常多,不用去管別人的性向。
台灣是個外在看似開放,骨子裡卻是保守的國家。反同婚不分族群宗教地理,尤其是生性偏向保守的中老年人,是反同婚的主力。中老年人偏偏又是投票率最高的年齡層,同婚公投慘敗絲毫不令人意外。

支持同婚入民法的激進社運團體,更是扮演了豬隊友的角色。台灣的民風還沒開放到那個地步,事緩則圓,事情一步一步做,他們不這樣想,激進不妥協,批鬥意見相異的態度,嚇跑了不少原本同情同婚的人,紛紛投下反對票.......搞到民進黨選舉大敗,恐怕以後沒有政黨再敢幫同志。







作者: wwchan    時間: 2019-1-23 09:36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lion8104    時間: 2019-1-29 12:11 AM

就自身的信仰來看,沒啥好贊成或反對的
更正確地說,不會有信仰去贊成或反對,因為這是個'新名詞",傳統信仰根本不會有任何相關討論,更別說立場
如果你要說同婚,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同婚涉及的程面太廣,和挺同反同根本沒關西
只不過現在輿論很喜歡這兩者攪在一起,這是"兩件事"
再說,真的有反同,我們現在會討論的是"要不要立法強制就醫"而不是"能不能結婚"


作者: tangoxtc    時間: 2019-1-29 02:59 AM

lion8104 發表於 2019-1-29 12:11 AM
就自身的信仰來看,沒啥好贊成或反對的
更正確地說,不會有信仰去贊成或反對,因為這是個'新名詞",傳統信 ...

同性之間的愛戀根本不是新名詞
而是古時候採用其他名詞
像是中文的龍陽之癖、斷袖之交皆是類似的意義
只是這種行為在古時候多半被認為是不對的、是有病的
因此許多宗教會列入禁止禁忌之中

隨著現代的研究發現有的是天生的並不是所謂的病
既然不是病就當然不用矯治
才有了現代同性戀議題的出現
作者: freestylezxcv    時間: 2019-1-29 09:13 PM

不贊成同婚,也不支持同志教育。
作者: lion8104    時間: 2019-1-31 05:05 AM

tangoxtc 發表於 2019-1-29 02:59 AM
同性之間的愛戀根本不是新名詞
而是古時候採用其他名詞
像是中文的龍陽之癖、斷袖之交皆是類似的意義

古時候採用其他名詞,所以不是"新名詞",抱歉這邏輯我看不懂

同性議題?同婚的所有條文我都看完了,我很確定它不是同性議題

所以現在又有新的同性議題???



作者: tangoxtc    時間: 2019-1-31 09:41 AM

lion8104 發表於 2019-1-31 05:05 AM
古時候採用其他名詞,所以不是"新名詞",抱歉這邏輯我看不懂

同性議題?同婚的所有條文我都看完了,我很 ...

同性、同婚等議題
長久以來在宗教、社會中都屬於隱性的議題
直到近百年來才逐漸變為顯性議題
大眾逐漸以較為寬闊的角度進行討論

所以這從來都不是新產生的名詞造成宗教沒去討論過
而是這議題以前根本不能放到檯面上來說的
作者: lion8104    時間: 2019-1-31 03:19 PM

tangoxtc 發表於 2019-1-31 09:41 AM
同性、同婚等議題
長久以來在宗教、社會中都屬於隱性的議題
直到近百年來才逐漸變為顯性議題

所以證據呢?提出具提文獻嘛...一直強調過去有,直接提出證明阿?

還是您是穿越來的??


對了您的"新"同性議題又是啥?小弟還沒解惑呢
作者: tangoxtc    時間: 2019-1-31 07:08 PM

本帖最後由 tangoxtc 於 2019-1-31 07:08 PM 編輯
lion8104 發表於 2019-1-31 03:19 PM
所以證據呢?提出具提文獻嘛...一直強調過去有,直接提出證明阿?

還是您是穿越來的??

古代諸多文學跟詩畫作品
直接或是間接的描寫同性議題
古希臘、羅馬等文學藝術創作上都找的到蹤跡
中國文學上也都能看到不少作品
但卻又在宗教社會等規範上劃為禁忌
要不然龍陽之癖、斷袖之交為何在以前都是負面名詞
西洋類似的詞句也都是不好的描述
由於是禁忌問題
相關的文學著作也往往被禁止或列入銷毀名單中
不過仍有東西被保留了下來
去搜尋古代同性議題就能看到不少
到了近代除了觀念逐漸開放外
各式族群開始為自己爭取權益才讓這一系列名詞有個固定名稱
加上從生物學上也發現這東西並非疾病
才有了現在您在討論的這些東西

還有請問
我有提到"新"同性議題嗎
我再三強調的是同性議題從來都不是到了現代才有的
宗教等方面更不是「因為這是個'新名詞",傳統信仰根本不會有任何相關討論,更別說立場」(這是你在26樓說的)
是因為以往這是禁忌不能放在檯面上來說
這議題從檯面下走上檯面是時代的演進而不是產生了新東西

作者: lion8104    時間: 2019-1-31 10:04 PM

tangoxtc 發表於 2019-1-31 07:08 PM
古代諸多文學跟詩畫作品
直接或是間接的描寫同性議題
古希臘、羅馬等文學藝術創作上都找的到蹤跡

還有請問
我有提到"新"同性議題嗎
我再三強調的是同性議題從來都不是到了現代才有的


我一開始就說了,"現在"只有"同婚"議題,那"您的""現代""同性"議題到底是啥


所以您的文獻是"龍陽之癖"?這叫文獻
我打的明明白白"傳統信仰根本不會有任何相關討論",市面上"著名的古代信仰著作"就那幾種
這邊是宗教討論,樓主問的也是信仰立場,扯到文藝作品

您要反駁我,要我自己去找文獻
所以您要告人,要被告自己去找被告的理由
近代才有固定名稱,古代沒有所以不叫"新名詞"


您的邏輯太潮了小弟跟不上阿



作者: tangoxtc    時間: 2019-2-1 10:07 AM

本帖最後由 tangoxtc 於 2019-2-1 10:16 AM 編輯
lion8104 發表於 2019-1-31 10:04 PM
還有請問
我有提到"新"同性議題嗎
我再三強調的是同性議題從來都不是到了現代才 ...

「"新"同性」這個內容出現在你的文中
我可沒提起這個東西

古時候的同性議題宗教的經文裡頭都有提到
古時候的文學作品本來就逃脫不了宗教的影響
畢竟宗教規範本來就是社會文化的一環
文學作品內容本來就會反映出當時的社會
而宗教權力極大的西方社會更是如此
相關記載也不只出現在文學作品中
宗教典籍也會有相關內容
像是聖經中的經文內容中
《利未記》、《羅馬書》、《哥林多前書》、《提摩太前書》都有對於同性議題的講述
可蘭經中先知魯特的篇章也有經文描述

古時候對於禁忌方面的詞語本來就會變的隱晦或是用例子比喻
到了現代因為可以光明正大的討論了自然會歸納出統一的詞句
古時候那些隱晦的詞語難道就不等於現代的名詞?
看到古時候的文章著作中有這些詞句難道就要另外解釋?
古時候使用隱晦的詞句討論所以就是在討論其他東西?

支持同婚的族群所提出的同婚條文
之所以看不到同性議題本來就是要減少反對同性議題的人的抗爭
同時擴大影響範圍讓除了同性以外的族群(例如雙性戀、跨性別)也一起納入討論範圍以獲得更多的支持
但是各方對於同婚的議題的糾結本來就是源自於同性議題看法的不同
因此同婚的討論都跑不了對於同性議題的看法
只討論同婚不討論同性議題本來就是不切實際



作者: lion8104    時間: 2019-2-1 03:00 PM

tangoxtc 發表於 2019-2-1 10:07 AM
「"新"同性」這個內容出現在你的文中
我可沒提起這個東西

對嘛~(27樓)才有了現代同性戀議題的出現,所以"你的""現代""同性戀"議題?

(26樓)這是個'新名詞",傳統信仰根本不會有任何相關討論
可能我用繁體中文比較難理解,白話一點的翻譯是"你在聖經.佛經裡看不到"同性"兩個字啦"
當然歡迎你找給我,只是看您找半天好像沒找著

其實我一開始就知道您搞錯方向了,看您一直努力的解釋,莫名覺得好笑沒搓破
您糾結的"新名詞",我從頭到尾都沒說同性過去不存在阿,您卻解釋的最多,笑死我
我說的是"新名詞",白話一點就是以前不叫"同性"啦,我是不知道您在解釋啥

還是說您認為,不是牛頓發現"地心引力",這是他發現後定義的"新名詞",可是"地心引力"一直都有阿
那您的世界"地心引力"叫啥?好好奇喔(笑

關於同婚
(34樓)同婚條文之所以看不到同性議題
同婚當然包含同性,條文裡寫的明明白白哪裡看不到??
"婚姻從來都就不是兩個人的事",(26樓)同婚涉及的程面太廣

(34樓)減少反對同性議題的人的抗爭
同時擴大影響範圍讓除了同性以外的族群(例如雙性戀、跨性別)也一起納入討論範圍以獲得更多的支持
一開始"多元成家"是因為要衝連署門檻,相反的因為"多元成家"爭議過多
之後才把同婚單獨拔出來,您投的公投明確分成2道題目,如果像您說的尋求支持,那幹嘛分開投

(34樓)但是各方對於同婚的議題的糾結本來就是源自於同性議題看法的不同
只討論同婚不討論同性議題本來就是不切實際
就我所知,"只有"挺同婚跟反同,才會糾結
如果您沒辦法分辨挺同婚.反同婚.挺同.反同,那您應該是標準上述兩者之一
而且就公投結果來看,"大多數"人分得很清楚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9-2-2 02:59 AM

就純討論宗教和同性戀好嗎?幹嘛一定要扯到法律啊同婚啊之類的上面來
挺同志不等於挺同婚,只不過不挺同志一定不會挺同婚而已
所謂的反同,不是反對同婚,是覺得同志就是應該去死才叫反同

其實,各位還是應該相信人的斷章取義的能力
有句話說什麼?人的舌頭是萬惡的。還有句話說人只會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事
就是這麼簡單,你可以通過斷章取義一本聖書來讓聖書為你背書
比方說基督教的聖經,你可以說是神說這樣很骯髒不好,也可以說是神創造萬物而愛萬物
我不是很熟佛教,但既然說要把各種慾望都放下,那大概是戀都沒得戀了
還是說您認為,不是牛頓發現"地心引力",這是他發現後定義的"新名詞",可是"地心引力"一直都有阿
那您的世界"地心引力"叫啥?好好奇喔(笑

牛頓發現的不叫地心引力,叫萬有引力,一切有質量的物體都有引力而不只是地球有引力,謝謝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9-2-2 09:14 A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9-2-2 09:17 AM 編輯

同性戀在任何宗教上或許都不被認可,但那是以宗教的觀點來看!

從基督教來看,舊約一開始就要人「生養眾多」,在那種時代同性戀怎麼生養眾多?所以不可以!

從佛教來看,都要斷絕凡情俗愛了,何論同性戀?

從道教來看,雖然陽中有陰,陰中有陽,但陽陰仍需調和才能滋養萬物!

但這是宗教的看法!

而從人來看卻不是如此!

人可以解讀基督教─過去人口數不多,所以需要禁止,但現今世界人口還少嗎?而且耶穌說從血肉生的不能得救,必須經過水和靈重生,那跟是不是同性戀就沒關係了!

人可以解讀佛教─一切都有因果,所以今世我們就是如此了!

人可以解讀道教─就是陽中有陰,陰中有陽,何必一定要陰陽調和才能滋養萬物?理由同人口數不少算了!

更何況現今醫學的精、孕子銀行、代理孕母、收養等等,一樣能達到生養下一代的功能。



作者: hank0923    時間: 2019-2-4 12:02 AM

認為同性戀的隱憂是疾病及教育問題 宗教反而沒那麼重要
作者: wep561062    時間: 2019-2-5 01:30 PM

每個宗教不一樣吧
開心最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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